選用安全閥時應考慮的幾個方面
對于鍋爐,要求安全閥的總排量必須大于鍋爐最大連續蒸發量,并且在鍋筒和過熱器上所有安全閥開啟后,鍋筒內蒸汽壓力不得超過設計壓力的1.1倍。對于壓力容器,要求安全閥的排量必須大干等于壓力容器的安全泄放量。
選用安全閥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:
(1)結構形式選用什么型式的安全閥,主要決定于設備的工藝條件和工作介質的特性。一般情況下,鍋爐、壓力容器大多選用彈簧式安全閥。如果容器的工作介質有毒,易燃易爆,則選用封閉式的安全閥。鍋爐和高壓容器以及安全泄放量較大而壁厚又不太富裕的中、低壓容器最好選用全啟式安全閥。
(2)壓力范圍安全閥是按公稱壓力標準系列進行設計制造的,每種安全閥部有一定的工作壓力范圍。選用時應按鍋爐和壓力容器的最大允許工作壓力選用合適的安全閥。
(3)排放量選用的安全閥,其排量必須大于設備的安全泄放量,這樣才能保證鍋爐或壓力容器超壓時,安全閥開放能及時排出一部分介質,避免器內的壓力繼續升高。
注意:
“壓力容器的安全泄放量”:指壓力容器在超壓時為保證它的壓力不再升高,在單位時間內所必須泄放的氣量。
“安全閥的排量”:指安全閥處于全開狀態時在排放壓力下單位時間內的排放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