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真空青年創新獎評審辦法

2015-04-12 上海市真空學會

上海真空青年創新獎評審辦法

(七屆二次常務理事會審議通過)

  第一條、創新獎宗旨

  為鼓勵上海真空青年科技工作者科技創新,努力在真空理論和應用方面做出成績,加強與國內外真空科學與技術領域的最新研究成果的交流,促進真空科技的發展,上海市真空學會設立“上海真空青年創新獎”。

  第二條、獎勵對象和獎金

  “上海真空青年創新獎”獎勵對象為:在上海真空科技的教學、科研或生產等領域做出突出成績的青年科技工作者,上海市真空學會會員,候選人年齡在四十五周歲以下。

  獎勵金額:每年評選一次,每人獎勵人民幣伍仟元,每年在學會理事會暨會員單位年會上由學會與贊助單位共同頒獎。

  第三條、評審辦法和獎金管理

  1、“上海真空青年創新獎”由上海市真空學會成立的獎勵評審委員會負責評審工作。

  2、候選人須經兩名具有高級職稱的上海市真空學會會員推薦產生。推薦材料包括候選人情況簡表、兩名推薦人分別填寫的推薦表以及相關證明材料。每人只可獲獎一次。

  3、獎勵評審委員會開會審閱相關材料并投票確定獲獎者。評獎結果須在《上海真空報》和《上海市真空學會網》上公示。

  4、“上海真空青年創新獎”獎金由國內外企業贊助提供,每次贊助人民幣不低于貳萬元,由學會專項管理。

  5、贊助單位冠名格式為:上海真空青年創新獎(XX單位贊助)。

  第四條、本評審辦法未盡事宜,由學會與贊助單位協商確定。

  第五條、本評審辦法解釋權屬上海市真空學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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